【导语】:目前没有明确说明的小区,但是有招生范围:东至前锋村、西至横石基村、北至三灶科技园鱼林片区所围成的圈内区域,并接收前锋村非本地籍人员子女。
目前没有明确说明的小区,但是有 招生范围:
东至前锋村、西至横石基村、北至三灶科技园鱼林片区所围成的圈内区域,并接收前锋村非本地籍人员子女。
拓展
招生办法—— 我区户籍学生
1.申请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仅有一套完全产权学区内房产,且房、户登记地址一致的,按登记地址所在学区安排学位;申请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多套完全产权学区房产的,按其 “房户一致” 的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
2. 学生户籍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全权所有或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全权共有的房产地址相同的 ,可按该房产所在学区申请学位,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3.因 危房改造搬迁或旧村改造搬迁 的学生,凭镇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可按搬迁前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也可根据学位情况安排到现房产所在学区就读。
4. 申请学生及其 法定监护人所持的完全产权房产与户籍登记地址分属不同学区的 ,按房产所在学区报名,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5.所持房产为二手房或者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的,按《关于珠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3〕33 号)执行。
6. 申请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无全权房产但仅有部分产权学区房产 ,房产比例不足100%的或者所持学区房产与非学生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全权共有的,可按该房产所在学区报名,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