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出社会的时候,曾经在一家贸易公司当过业务助理,有一位前辈很热心,对我可以说是倾囊相授,他说:“年轻人啊!像我这么好的老师外面可是找不到了。我把我的老本都教给你了,接下来就看你的造化了。”
我真的感激在心,所以尽可能分担他的工作。但就在某个长假前,这位前辈接到调职通知,上面写着他的职务由我接手,他则外派到南投任职。
前辈气炸了,跑过来指着我的鼻子骂我忘恩负义,抢了他的工作。我当下也很愧疚,心想一定是我做了太多,害他没有表现的机会,才会发生这种事。
当我在社会上历练多年后我才明白,其实这件事很难说谁有错,问题是出在职场上的“火把效应”。
每家公司都需要有员工在前方奋斗、努力,在主管的心目中,这些员工最好能像火把一样,让自己发光发热,照亮公司的未来和前景。
问题是,当你不再是唯一的光亮,甚至火把已经烧到尾端时,公司不必靠你也能继续经营,或是为了不被你这支快烧完的火把烧到手,只能赶快把你灭掉,然后把希望寄托在其他更亮、能燃烧更久的火把上。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公司前辈在指导后进时,总是教三分留七分的原因。他们虽然希望你能更好,但前提还是以保障自己的地位为优先。
别急着埋怨公司,哪一家公司不是为了*钱而存在?明明有人表现比你好,会的比你多,公司还留着你这只米虫做什么?
也别一味埋怨前辈,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反过来说,如果你的部属是一支快烧到尽头的火把,你也可以选择大方地请他多充实自己;如果他办不到,我劝你在他烧到你的手之前,最好能快点解决他,否则一点也不了解状况的他,总有一天会出纰漏,小则自己的事情处理不好,大则连你一并拖累,把你烧得哇哇大叫。
如果你想保有自己在办公室的优势地位,一定要熟记这个“火把效应”。没有一家公司是“除非有你,否则经营不下去”的,就算他们表现得再慎重,对你再尊重,也只是因为一时之间找不到其他的火把来替补,一旦他们找到了,你就是第一个被取代的人。
天择黑匣子
贾伯思的王子复仇记
一九七六年,二十一岁的史帝夫?贾伯思(Steve Jobs)与二十六岁的斯蒂芬?沃?尼亚克(Stephen Wozniak)在自己家的车房里成立了苹果电脑。他们制造了世界上首台个人电脑,并称为Apple。
十一年后,史帝夫被自己一手创立的公司给“开除”了!一九九六年,史帝夫光荣地回到苹果电脑公司,推出IMAC,拯救了已经陷入财务危机的苹果。
在商场上,只看得到一个人是不是具有可利用的价值,即使是自己创立的公司,都可能会背叛你,除非,你能够证明自己具有这份能力,否则,任何人随时都有被取代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