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有来太就业意愿;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或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合法稳定住所在太仓市内或拟落户在本中心人才集体户的个人。
个人申请条件:
有来太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附加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合法稳定住所在太仓市内或拟落户在本中心人才集体户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