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技工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办理时需先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再由学校集体户口协管员或本人持相关手续到学校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重庆在校大学生落户办理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技工学校的学生入学入学时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
申报材料:
《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盖有市招收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户口迁移证》
办理流程
先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再由学校集体户口协管员或本人持相关手续到学校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具体手续有:《录取通知书》原件、盖有市招收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