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符合待遇转入及待遇申领条件(由失业保险局判定);在长沙市本级参加失业保险且帐户为非“终止参保”状态”条件的,由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XX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前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0号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43、44号窗口办理。
办理条件
1.符合待遇转入及待遇申领条件(由失业保险局判定);
2.在长沙市本级参加失业保险且帐户为非“终止参保”状态。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标准说明: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2、《(XX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
受理标准说明:加盖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公章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0号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43、44号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0号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17、18、19 号窗口
咨询电话: 0731-88665134、0731-84907820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工作日当天
办理费用: 不收费
费用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