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门诊慢性大病申请由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科)受理,在本人住院医院申报的,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由经治科室填写的《门诊慢性大病补助申请表》,审核通过的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在医保结算系统设定确认,医疗待遇自审核通过后享受。
泰安如何申请办理居民门诊慢性病补助手续?
门诊慢性大病办理程序,由门诊慢性大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
(一)受理。门诊慢性大病申请由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科)受理。在本人住院医院申报的,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由经治科室填写的《门诊慢性大病补助申请表》。在非本人住院医院申报的,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近期定点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血友病、晚期恶性肿瘤、精神病患者也可提供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化验单、诊断证明等材料),由经治科室填写的《门诊慢性大病补助申请表》。贫困人口申请门诊慢性大病补助由本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经治科室填写《门诊慢性大病补助申请表》,本人只需提供门诊病历或诊断证明,就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办公室申请办理。
贫困人口申请门诊慢性大病补助不分甲、乙类病种,随时办理,审核通过的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在医保结算系统中设定确认,医疗待遇自审核确认后当日即可享受。
(二)审核鉴定。甲类病种随时办理,医疗待遇当月享受;乙类病种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月组织审核鉴定,审核通过的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在医保结算系统设定确认,医疗待遇自审核通过后享受。审核未通过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科)告知申请人,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