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年央视3·15晚会上,知名体育用品商耐克因气垫鞋没有气垫而被点名曝光,耐克时隔五年又陷“气垫门”,今起(3日)进行退货服务。
2016年4月,耐克篮球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消息,NBA球星科比布莱恩特,2008年北京奥运会夺冠时所穿的一双耐克篮球鞋复刻版,将限量发售。耐克在中文官网上宣称,这款鞋后跟带有耐克拥有专利的zoom air气垫。而被曝光的事实是:这款鞋后跟没有气垫!被曝光后,耐克(中国)官方微博声明,称耐克Hyperdunk 2008 FTB鞋用错宣传资料。针对已购买该问题鞋的消费者,收回货品同时一次性全额退款并提供人民币4500元。耐克将从4月3日起的90天内进行退货服务。
对此,北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分析认为,耐克这样的国际知名品牌店大欺人,对中国消费者实施双重标准的现象,最近几年时有发生。同款鞋子,中国的价格要超出境外好几百块钱,而且还没有气垫。大陆版的汽车要比欧版减配不少,宜家家居召回显示对中国消费者的歧视,苹果手机大陆上市时间延后等等,都反映出洋品牌对中国消费者实施的是双重标准,在产品质量、上市价格、时间和售后保障等方面,存在大量的歧视条款。
早在2011年就有消费者发现,在中国销售的“Hyperdunk 2011”篮球鞋,前脚掌比美国同款缺少了气垫。消费者举报后,耐克当时的解释也是宣传失误,给出的解决方案同样是全额退款。但北京市工商局经过调查后认为,NIKE公司侵害了中国消费者权益,对其开出了487万元的罚单。
今年3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唐军会见耐克全球高级副总裁尚浩仁一行。唐军强调,在中国开展经营活动的外资企业都要遵守中国法律法规,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安全信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