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公司或单位上班的职员,社会保险由公司或单位代缴,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需要自己在所在街道社保机构办理社保,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补充大病。
一、武汉社保怎么办理
1、社保卡申领对象: 具有武汉市户籍的人员和依法参加武汉市社会保险的人员。
2、在公司或单位上班的职员, 社会保险由公司或单位代缴,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
3、灵活就业人员 需要自己在所在街道社保机构办理社保,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补充大病。
灵活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就业参保,需由个人办理停保手续后再由单位续保即可。若为单位参保人员,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个月后(需缴费到账且刷新医保待遇 ),职工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不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2018-2019年武汉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使用统一缴费基数, 即:职工2017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收入(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缴费基数按财政预算口径计算)。
武汉市2018年度最高缴费基数按武汉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来算, 即19920.9(79684÷12×300%)元;武汉市2018年度最低缴费基数按武汉市2017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来算,即3399.6(67992÷12×60%)元。 即2018年度武汉市在职职工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3399.6元,上限为19920.9元。
三、2018-2019年武汉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 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 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 公司缴0.7%,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 公司缴8%,个人缴2%。
补充大病: 公司不缴,个人缴7元。
四、武汉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原文
一、 我市2018年度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 上限为19920.9元 ,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 下限为3399.6元。
二、 我市统筹范围内参保单位及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五项社会保险 ,应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范围内据实申报缴费工资, 申报数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申报数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核定。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
三、 在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划分为6个档次,分别为: 679.92元、796.84元、1062.44元、1328.06元2656.12元、3984.18元,由本人选择确定。
四、 2018年度,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 每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标准为339.96元;每月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7元, 合计为346.96元。
五、 本通知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