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男女双方必须有一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有效离婚协议书;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1.男女双方必须有一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有效离婚协议书。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受理地点及时间
受理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1006号嘉兴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4:00-17:00
冬令时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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