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苏骑电动车戴头盔最新规定:1、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2、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5月15日,《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出台。 江苏骑电动车戴头盔最新规定:
1、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2、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该条例于7月1日开始施行,但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苏州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处罚时间暂时未定。
5月20日下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文,6月1日起,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暂未列入执法处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