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人携带材料,驾驶机动车道车管所等受理点,申请;现场工作人员受理、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申请人携带《通知书》以及其他必备的材料到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北京车辆异地年检委托 书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携带材料,驾驶机动车道车管所等受理点,申请;
2、现场工作人员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出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
4、申请人携带《通知书》以及其他必备的材料到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拓展内容:
不予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情形
(一)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
(二)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为校车、大型载客汽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