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没有时间期限。办事单位有时间期限,个人生育保险办理期限20日,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办理期限30日。赵巷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镇中路580号。城桥镇社区事务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寒山寺路164号。
上海生育津贴申请没有时间期限。
事项名称
个人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办理地点
各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1号)。
3、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沪卫计指导(2016)11号]。
4、关于申领本市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福发(2016)22号]。
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出具《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出具《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出具《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