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携带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口簿、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等;有效的台湾通行证;广州市户籍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所生子女,在大陆没有户籍登记的,须交验出生证明和父母双方身份证,提交复印件;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前往出入境大厅办理。
广州台湾通行证定居签注办理
签注规定
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
办理条件
⑴广州市户籍居民。
⑵广州市户籍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所生子女(未办理户籍登记的)。
⑶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资格。
办理材料
⑴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口簿、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等;
⑵有效的台湾通行证;
⑶广州市户籍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所生子女,在大陆没有户籍登记的,须交验出生证明和父母双方身份证,提交复印件;
⑷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行取得台湾居民身份后返回注销大陆户籍并申请赴台证件的,还须交验台湾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有关复印件及台湾户籍誊本复印件。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
第一步 :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就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办证大厅直接申请;
第二步 :工作人员受理;
第三步 :现场缴费;
第四步 :申请人可选择特快专递(快递费用自理)或者回原受理点自取证件。
网站办理
第一步 :申请人登陆广州金盾网(www.gzjd.gov.cn/ydyysq/wsyyindex.jsp)或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在办事大厅选择出入境预约受理,根据提示填报申请资料,预约申请的时间和地点。
注 :无法预约的,可直接到就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办证大厅直接申请。
第二步 :申请人按照网上选择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相应的出入境管理大厅递交申请材料并缴费。
第三步 :申请人可选择特快专递(快递费用自理)或者回原受理点自取证件。
办理时限与费用
⑴时限:
广东省户籍:7个工作日;
非广东省户籍:20个自然日;
加急:5个工作日。
(调查时间不计入)
⑵费用: 多次签注80元;一次签注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