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可以,读者借阅书刊须持有本馆借书证(卡),每证(卡)限借图书(或合订本刊物)10册,借期为30天,可续借30天。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到期图书,图书借期延长至2020年5月31日。
烟台图书馆借阅须知
读者借阅书刊须持有本馆借书证(卡),每证(卡)限借图书(或合订本刊物)10册,借期为30天,可续借30天。(注 :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到期图书,图书借期延长至2 020年5月31日。 )
读者借书刊时须当面检查书刊是否有损坏或缺页等,发现后及时声明;借书时如不检查,还书时发现问题,应由借阅人负责。
书刊到期后,应及时归还,否则将不能再借书刊。
当日所借书刊,当日不退还。
读者应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写画,如有丢失、损坏、写画者,按书刊原价给予二至五倍(贵重图书五至十倍)赔偿,如系丛书、多卷书,损坏一册,按整套计算。
进入阅览室可携带笔及笔记本,个人书刊、文件夹、书包等物品,请存放一楼大厅存包柜内。
阅览室内开架阅览,一次限取一册,阅完归架后,方可另取一册。
读者阅览时,须用代书板,阅览后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阅览室的书刊,严禁带出室外,违者按偷书论处。
借、阅室均安装有图书检测仪器和监控设备,读者办好借书手续后,方可将书带出室外,否则视为偷书,交有关部门处理。
借阅室、自习室等所有服务窗口内,不得大声喧哗,嘻笑打闹。接、打电话请到室外。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营造安静的学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