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不可以。公积金只能通过单位缴纳,个人不能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必须由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南昌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等单位。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
办理方式 :柜台办结
申请材料
1、《单位开户申请表》、《网上业务系统(单位业务)使用协议书》、《网上业务系统使用申请表》。
2、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国家机关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需出具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原件;民办非企业单位需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需出具《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需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和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4、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管理中心提交开户申请。
2、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进行信息录入、资料原件扫描及单位经办人拍照存档,系统生成单位缴存登记帐号和网上系统业务编号;开通单位网上业务系统。
3、将相关表格一份返还单位,一份管理中心存档;单位经办人到管理中心网络科领取网上业务U盾。
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业务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