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日前发布的《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称,自今年7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等10个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保持蓬勃发展态势,其中通过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进出口达到1862.1亿元,增长38.3%;市场采购方式进出口5629.5亿元,增长19.7%。
新征程
据相关报道,7月1日零时,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300台价值1.62万欧元的吸尘器通过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贸易方式在南京海关下属苏州工业园区海关申报成功。接着,天津津贸通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一批出口家具与其他5家参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监管试点企业的商品分别在天津海关下属新港海关、东疆海关和机场海关办结通关手续,被顺利放行。
零时10分50秒,北京宏远到家贸易有限公司发往日本的首票9710货物,由北京海关下属首都机场海关验放离境。
当天凌晨,浙江物产安橙科技有限公司向杭州萧山机场海关申报9710模式下出口孟加拉国一批价值7895元的棉布,经查验无异常后被准予通关。同一时间,杭州全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杭州缔联客跨境科技有限公司向钱江海关申报的一批家居用品以9810模式出口美国亚马逊海外仓……
7月1日零时一过,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10个海关纷纷传来捷报。
为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保就业的积极作用,7月1日起,海关总署在上述海关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试点,新政将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的贸易形式纳入海关跨境电商监管,包括9710和9810两种模式。
这是跨境电商新业态在经历了个人海淘(C2C)时代、商业零售(B2C)2.0时代之后,正式迈入企业对企业(B2B)3.0时代的标志,开启了规模化“卖全球”的跨境电商贸易新征程,对于支持出口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恢复生产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与促进作用。
新变化
业内人士表示,从宏观层面看,这是国家为了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帮助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推动外贸促稳提质,为保就业保市场主体提供支撑。从微观层面看,之前我国对跨境电商推行的监管制度和政策措施集中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B2C)领域,而对占很大比例的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业务缺少针对性监管制度和政策措施,这导致以往企业的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量无法显现,也无法像跨境电商B2C出口企业那样享受对新业态的支持政策。
此次改革为跨境电商B2B出口增设了专门监管方式,并配套推出通关便利化措施,有助于推动外贸新业态健康快速发展,帮助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疏解困难,标志着我国跨境电商优进优出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
无论是对跨境电商企业还是对普通消费者,跨境电商监管改革实施后都会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变化。首先,可以通过在网上传输订票或订舱单等信息,简化企业申报手续,实现报关全程信息化。同时,针对跨境电商物流时效要求高等特点,企业可以选择时效更强、组合更优的方式运送跨境电商货物,还能享受到优先查验的便利。
另外,此前一些企业通过跨境电商方式出口需要单独打包并逐个贴好面单,现在企业则可以采用跨境电商批量出口方式,节省了出口前的人工操作和物流成本。针对跨境电商出口的中小微企业出口单票价值低、单量大等情况,为中小微出口企业提供了申报便捷通道,采取了简化申报等便利化措施,不仅需传输的单证少了,而且申报的项目也少了,进一步降低了企业通关成本、提升了通关效率,助力中小微企业拓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专家表示,随着上述试点工作的展开,相关改革会很快在全国层面推广复制。
新举措
近年来,跨境电商发展迅猛,已成为外贸领域新的增长点。特别是国内跨境电商企业发挥出口海外仓物流成本低、送达时效快、售后服务好等优势,大力发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迅速拓展海外市场。
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保持蓬勃发展态势,其中通过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进出口达到1862.1亿元,增长38.3%;市场采购方式进出口5629.5亿元,增长19.7%。两者合计对整体外贸增长的贡献率近14%。今年一季度,跨境电商等外贸新兴业态保持了较快增长,其中通过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进出口增长了34.7%,通过市场采购方式出口增长50.9%,而同期我国外贸进出口整体水平下降了6.4%。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大量传统贸易订单转为线上交易,跨境电商B2B出口政策的出台可谓正逢其时。“在疫情影响下,与传统外贸的疲软态势不同,跨境电商正成为稳外贸的重要力量。”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表示。
“尝鲜”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的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杨文基认为:“此次出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新模式,企业可以享受无纸通关、简化申报、优先查验等通关便利,企业的物流成本降低了,通关效率提高了。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拓宽了销路,有效增强了我们高端制造企业的抗风险韧性。新政让我们有信心克服疫情的不利影响,帮助我们将海外仓业务做大做强,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渠道的销售份额。”
北京海关副关长高瑞峰认为,此次改革中新增的两种监管方式不仅为各地引导本地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提供了帮助,也为商务、财政、税务、外汇等其他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措施提供了支点,有助于跨境电商出口数据的准确统计,为国家决策参考提供了有效的数据支撑。
“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将迎来换档升级。”南京海关副关长张亚平表示,“改革为跨境电商B2B出口量身打造监管新通道,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一系列便利化措施积极助力企业渡难关,有利于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健康快速发展。”
据悉,天津海关还研究制定了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支持企业出口退货、支持通过“空转空”“空转海”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等一系列措施,为中小微出口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通关选择,帮助企业增强业务韧性、提高抗风险能力。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地方、企业等层面的意见建议,总结评估试点情况,进一步完善海关监管方案和信息化系统功能,争取早日在全国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