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办理材料:1、国(境)内定居登记户口-华侨回国定居登记户口;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3、居民户口簿;4、居民身份证;5、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6、《华侨回国定居证》等
深圳回国落户办理材料:
1、国(境)内定居登记户口-华侨回国定居登记户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3、居民户口簿
4、居民身份证
5、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6、《华侨回国定居证》
7、出生医学证明
8、拟入户地依据材料
拓展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人口户政服务厅(大鹏公安分局服务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岭澳新村12巷1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人口户政服务厅(大鹏公安分局服务点)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84465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2:00 14:00-18:00 周六便民服务日 09:00-11:00 15:00-16:30
位置指引:公交站:大鹏中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