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照片、开户银行账号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2.到与社保经办机构合作银行中任意一家银行的营业网点,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卡或存折),并存入至少一个年度的医保费;3.每月25-28日,银行会进行扣款。
北京居民医保如何办理?
1、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照片、开户银行账号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2、到与社保经办机构合作银行中任意一家银行的营业网点,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卡或存折),并存入至少一个年度的医保费;
3、每月25-28日,银行会进行扣款。当月扣款不成功的,次月5日至20日之间,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服务平台"自助缴费。
【保参保缴费时间】
1、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 自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
2、2020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 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2月29日 。
【保险待遇期】
1、参保
(1)在规定期内及时参保的人员,自参保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12月31日。其中,未满一周岁的新生儿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12月31日。
(2)在规定期内未及时参保的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在3个月等待期满后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2、续保
当年缴费成功的人员,自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缴费标准】
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 300元 ;
学生儿童每人每年 300元 ;
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 520元 。
【缴费方式】
1、参保
建立缴费银行账户 :参保人员需到与社保经办机构合作银行中任意一家银行的营业网点,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卡或存折),并存入至少一个年度的医保费。 银行名单>>>
2、续保
上一年在社保所或学校参保且采取“委托银行缴费”方式的,需确认用于缴费的银行账户余额是否充足。
3、网上自助缴费
(1)每月24日18:00点,全市统一生成当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月报,并委托个人选择的银行账号进行扣款。每月25-28日,银行会进行扣款。
(2)当月扣款不成功的,次月5日至20日之间,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服务平台”自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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