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本);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申请人为大专院校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的需提供优秀毕业生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申请人与金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住房租赁合同及租赁发票。
(1)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本);
(2)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申请人为大专院校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的需提供优秀毕业生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人与金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4)住房租赁合同及租赁发票。
申请人人事档案如已转至市区两级人才市场,且档案中学籍、工作等材料齐全的,可无需提供(2)、(3)项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