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实习经历,却出现了三种不同的出路。
作为一个实习生,究竟要在实习过程中获得什么,怎么才能把握实习机会为自己求职增加砝码?三个不同的实习案例或许能给正在准备实习的学生们一点启发。上海泛域人才职业顾问王志刚认为,实习生一定要摆平心态,实习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在这家公司就职,而是增加自己求职的砝码。
出路1:其他单位频频招手
案例:实习为我求职增加了机会
重纸上谈兵而轻实战 实习不当事求职遇难题
人物:Peter企业管理专业实习岗位:某500强企业私人助理
我的专业是企业管理,大三那年暑假,我没有去导师公司做项目,决定自己找实习单位。后来看到网上某500强企业招聘实习生,就去试了试,没想到被录取了。
我的职位是经理助理,过去的三个星期,我一直努力适应新角色,尽量做好每件事。在实习中,我第一次学着给人打印、复印、发传真、订机票和酒店。对我来说,每一次实习我都很认真地从小事做起,当然并不是每一次都能等来机会,但大多数的时候就算没有更好的工作机会,我也会在每一个公司和某些人保持良好的关系。我没有想过这些关系以后是不是一定能用到,但我相信多认识些人,多取得一些人对你的好感总是不错的。
果然实习结束后,公司里很多同事向他们的一些客户公司推荐了我,我自己也收到了不少大公司的面试通知。最终我选择了同事推荐的一家和我专业对口的公司就职,公司的HR说,当初他们就是听说我做事认真踏实才决定录用我的。
专家点评:
选择500强大公司进行实习,确实可以为你今后就业增色不少,这从我们身边成功的例子不难看见。工作过程中,有时并不在于你做的事情大小,例如帮其他同事拿传真或是接电话、订酒店等,这些在磨练你意志的同时,也可以让你与公司的老员工近距离接触,尽管有时最后你不一定留在这家公司,但或许他们也会伸出援助之手,给你推荐一份工作。找一家自己心仪的公司实习是每个大学生的梦想,而在某家公司实习也并非最终就在这家公司就职,关键是这段实习经历能带给你什么。
出路2:拿到实习单位的Offer
案例:实习经验成了我的跳板
人物:小华法律专业实习岗位:某律师事务所
春节过后经朋友介绍,我到了浦东一家很有名的合伙人律师事务所实习。简单、繁琐的工作就这样朝我压来,实习生在律师事务所根本不可能单独接案子或者会见顾客,都是做些幕后支持性的工作。我一开始就做法律条款的研究,一个案子过来,我先看过,然后向老板提出个人意见,接下来把这个案子可能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条款找出来;还有一部分工作就是校对他们翻译过的合同文本,是件非常枯燥但考验你是否细心的工作。
这样的工作虽然满足不了自己先前预想的“成就感”,但实习嘛,就是学习的过程,我觉得怎样的态度对于怎样的实习效果是很重要的。我不赞成有些同学来回窜在大公司捞取“简历经历资本”,那只是一个表面的东西,而对待工作的态度不是一蹴而就的,不只是个脑子里的想法,还需要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去坚持,而坚持的过程就会有收获。每天,我到的都比老板早,走的比老板晚。后来所里接了一个国际仲裁案,我参与的比较多,工作的过程也很刺激,一人多高的资料由我读完,整理、分类、装订,熬了实习以来的第一个通宵,第二天跟着老板开庭,庭上我找出的法律条款几乎都被用到了,老板也大大夸奖了我一番。
实习结束,这家律师事务所想录用我,而更好的一家公司也同时给我发来了OFFER,正式聘用我为公司的法律顾问。权衡利弊,我还是选择了现在的这家公司。
专家点评:
实习是一个大学生走向社会的阶梯,如果实习好了,机遇也就会随时光顾你,要知道不管什么用人单位,他们都需要一个谦虚谨慎、好学上进的员工;而如果你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那么尽管机会降临你也不会察觉。案例中的小华勤奋刻苦,对待实习兢兢业业,最后留在了实习单位。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学生自以为不会留在实习单位,于是就敷衍了事地对待实习工作,领导安排的工作不能完成,可想而知他们最后走向工作岗位怎么会面对人生的种种挫折。
出路3:在实习中迷了路
案例:毕业了,我仍然被当作实习生
人物:小韩实习岗位:公司文员
从大四开始,我就到现在这家公司实习了,工作岗位是公司文员。我要给老板起草文案,每次大小会议我也要参加,然后将会议材料整理成文件。有时公司搞活动我还要奉献自己的企划,不仅要有创意而且还要注意可行性。当然,在进公司之初,我有一位实习老师,他专门带我,他做不完的工作就由我来帮他一起完成。而没过多久,这位老师就跳槽了,于是他的工作便落到了我的肩上。我很想留在这家公司,于是毕业后也就一直呆在这家公司,但身份一直是实习生。去年,部门领导还偶尔提过马上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可是到现在又没了眉目。听别人说,公司这两年业绩滑坡,已经裁掉好几个人了,而我是否能被录用又成了空中楼阁,让我倍感焦急。
看看身边的同学都找到了正式的工作,我却有些茫然,到底是继续留在现在的公司,还是去找另外一份工作,我真有些不知所措。我总自我安慰,说不定公司不久就要和我签订合同,我很快就可以领工资了。
专家点评:
对于一家自己向往的公司,作为实习生当然应该全力以赴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争取最终能被录用。但是我们也要警惕,一些用人单位是不是侵犯了我们自己的权益。在毕业以前,我们作为在校生,无法享受劳动法的保护,但一旦我们毕业了,我们就要懂得维护自己,以防一些不法的公司将自己作为廉价劳动力使用。作为小韩,你首先要做的事,不是在那等待,而是找公司老板谈谈自己的想法和困惑,了解自己至今仍未签约的原因,不管是公司想逃避责任,还是觉得你业绩仍不够,它至少会为你今后道路的选择提供参照。
实习权益
许多大学生在进入就业大军时,往往对就业的相关期限一知半解。为此,人才周刊采访了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劳动法苑主任陆敬波律师,请他就毕业生实习期、试用期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A、毕业之后不是实习生
法律上区别是否实习的唯一标准就是学生的身份,即以学生身份到用人单位去的包括假期的勤工俭学等,属于实习,不视为就业。毕业之后以失业或待业人员身份到用人单位的,则已具备劳动者的身份,视为就业,产生试用期、学徒期等概念。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学生在毕业之前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实习期和见习期是没有区别的。
学生自毕业之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见习期、学徒期和试用期都应当成为劳动合同期的一部分或者全部。
维权提醒:
一旦学生在毕业后,继续留在实习单位的,两者间的关系将发生变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无论是在试用期、学徒期还是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如不幸在此期间患病的,还享有法定的医疗期的保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B、实习期不受劳动法保护
一般来说(除了有特定法律意义的实习之外)在校学生在学校安排下或者利用课余时间到单位进行实习,因在此时全日制学生还是学生身份而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他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也不是劳动关系。由于学生不是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学生和实习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不能作为劳动争议处理。如果出现工伤等问题,可通过民事纠纷的渠道解决。
同样的道理,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在法律上也是视为民事合同,如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违约,需按协议承担违反民事合同的违约责任,而不承担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义务。而且劳动基准法中规定的最低工资等也不适用于学生。
维权提醒:
由于实习生和用人单位之间不产生劳动关系,所以劳动法中规定的办理社保、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不适用于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