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假期两个女大学生本想兼职赚点零花钱,工作了两天半,工资一人200元,然而直到10月15日,店主也没有支付工资,反被要求赔偿店主损失14000元。经过记者采访,在有关部门帮助下,两名学生终于拿到了工资。
没领到工资反说违约了
赵芸告诉记者,“我们是在芙蓉街95号傲娇罐罐香这家店做兼职,之前是卖泰芒的,现在改卖菠萝饭。以前有同学在那儿做过兼职,拍了一张招聘的图片,上面有电话,我和谭秀就想着假期时做做兼职,赚点零花钱。临近中秋假期,9月12日我们给店主发了信息,问中秋可以兼职吗?店主说可以,包吃住,工资一天100元。”
“我们是21日晚上过去的,在那儿住了一晚上。我们每天9:40左右就开始干活,一直干到晚上10点多,回到宿舍基本是晚上11点了。每天的工作就是叫卖,大概每隔30秒叫卖一次。22日开始上班,23日干了一天,24日因为返校只干了4个小时。”赵芸说。
9月24日,赵芸发微信询问店主什么时候结算工资,店主称过完国庆节结算工资,之后她多次与店主沟通,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尽管只有200元钱,却也是我们辛苦劳动所得啊”。谭秀告诉记者,发微信不行,她们就只能亲自去找店主了。10月6日两人再次来到这家店与店主协商。“没想到店主说我们国庆假期没去兼职,他一天损失了1000块钱,让我们一人赔偿他7000元,然后他再给我们中秋假期的200元工资。”谭秀告诉记者。两人无奈回到学校。10月10日下午,她们又打电话联系店主,还是没有结果。
10月15日下午3点半左右,记者来到芙蓉街95号店门口,原来的泰芒店现在已经是卖菠萝饭的了。店主不在,记者向员工要来店主手机号后并拨通了电话,店主告诉记者,自己很忙没有时间。
相关部门介入店主结算工资
由于大学生兼职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不涉及劳动关系,人社部门不能受理。
记者在历下区热线办工作人员帮助下,联系到了泉城路街道办事处。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会努力解决这个事情。随即他们联系到了店主。店主说,当时与赵芸和谭秀口头约定国庆假期也要去兼职,不过赵芸和谭秀对此表示否定。在工作人员的协调帮助下,店主表示由于大学生存在违约,只支付两天的工资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