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重庆市户籍居民、非渝户籍人员补办护照的地点是一致的,全市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均可提交申请材料。比如渝中区在渝中区长江一路86号钱塘玫瑰塆裙楼办理,江北区在江北区洋河一村68号办理,南岸区在南岸区南城大道32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公安窗口办理。大家可以选择就近点办理。
一、申请对象
1. 重庆市户籍居民 可在市内本人户籍地、工作地和居住地任意选择最便利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国(境)证件受理点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材料。
2.自4月1日起, 非渝户籍人员 在重庆申办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二、办理地点
全市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均可提交申请材料。 点击 此处 可查看各区办理详细地址
三、办证时限及领证方式
1.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办结(需要补充申请材料、核查或调查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2.证件办结后申请人到原受理机关领取或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送达证件。其中快递取证属于有偿服务,收件时支付邮费。具体详见《受理回执》。
四、遗失补办材料:
除需提交“首次申请护照”基本材料外,另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护照被盗、遗失、损毁补发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
2.因护照损毁申请补发还需提交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首次申领所需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表格可关注“重庆公安出入境微信公众号”按照提示流程预约填写,也可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并参照样表填写。
2.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公民除外)(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补发期间,可提交临时身份证)。
3.未满16周岁公民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并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同时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监护关系证明(在户政部门已登记或曾提交过监护关系证明的的免提交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的委托书。
监护关系证明包括:《出生医学证明》、载明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
4. 现役军人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5. 按规定提交或核验指纹信息。
6. 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护照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