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安徽省2020年继续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即5%为高限确定安徽省调整比例和水平,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制定了安徽省调整方案。
一、调整对象
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
1.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挂钩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0%(见角进元)。
退休人员的高龄倾斜标准如何确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高龄倾斜标准分别为140元、180元、280元、390元,在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高龄倾斜标准分别为100元、130元、210元和290元,在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与去年相比,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80-84周岁、85周岁以上两个年龄段标准分别提高20元、60元,进一步体现对高龄人员的倾斜。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高龄倾斜标准并不是当年净增加额度,对未享受过高龄倾斜的退休人员,在年满70周岁时,可按上述标准增加;对以往年度享受过高龄倾斜的退休人员,增加标准的差额部分。比如,某企业退休人员在2019年满70周岁,过去未享受过高龄倾斜政策,今年符合高龄倾斜条件,因此,其高龄倾斜净增加140元。某企业退休人员在2019年满75周岁,由于以前年度调整养老金时已经享受了70-74周岁高龄倾斜标准140元,今年符合享受75-79周岁高龄倾斜标准180元的条件,其高龄倾斜标准由140元调整到180元,净增加40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还列举了三个养老金调整计算事例,给您形象地解释清楚。具体事例如下:
事例一
赵阿姨是企业退休人员,1963年出生,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28年零6个月,2013年退休,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2816元。按照今年的调整办法:
1、定额调整:45元
2、挂钩调整:87元
①按缴费年限调整:29×2=58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②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2816×1%=28.16元,按照规定,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因此,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增加29元。
综上,2020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时,赵阿姨每月可以增加基本养老金132元。
事例二
钱大爷是企业退休人员,1944年出生,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38年,2004年退休,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3581元。按照今年的调整办法:
1、定额调整:45元
2、挂钩调整:112元
①按缴费年限调整:38×2=76元
②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3581×1%=35.81元,按照规定,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因此,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增加36元。
3、高龄倾斜:2020年养老金调整前,钱大爷享受70-74周岁高龄倾斜标准每月140元,2019年钱大爷年满75周岁,享受75-79周岁高龄倾斜标准180元,因此,差额部分需要补齐,故钱大爷此次养老金调整高龄倾斜部分可增加40元。
综上,2020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时,钱大爷每月可以增加基本养老金197元。
事例三
李奶奶是企业退休人员,1938年出生,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35年,1993年退休,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3283元。按照今年的调整办法:
1、定额调整:45元
2、挂钩调整:103元
①按缴费年限调整:35×2=70元
②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3283×1%=32.83元,按照规定,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因此,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增加33元。
3.高龄倾斜:2020年养老金调整前,李奶奶已经享受80-84周岁高龄倾斜标准每月260元。2020年养老金调整办法将80-84周岁高龄倾斜标准提高到280元,因此,此次养老金调整时,李奶奶可执行80-84周岁高龄倾斜标准,补齐与已执行标准的差额部分,即每月增加20元。
综上,2020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时,李奶奶每月可以增加基本养老金1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