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参保人携带身份证及参保证明或退休证明或入伍表等材料,前往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申请,工作人员接受材料并核对、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南宁失业保险金停发办理流程
第一步:参保人携带身份证及参保证明或退休证明或入伍表等材料;
第二步:前往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申请;
第三步:工作人员接受材料并核对、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失业保险金申领有期限吗?
答:有期限。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有关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申领失业保险金。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视为重新就业,但其缴费年限可予以保留。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何计算?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费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可以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超过5年的,每超过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