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向所在社区居(村)委会或所在单位进行报告,填写涉及武汉车辆人员信息登记表。疫情重点地区返石或来石人员应到所在单位、乡镇、村(社)报告相关情况,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并自觉接受相关疫情防控管理。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我市去过湖北武汉的车辆驾驶员、乘客应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居(村)委会或所在单位进行报告。
关于对涉及武汉车辆人员信息进行登记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将重点人群排查关口前移,即日起,请1月1日以来我市去过湖北武汉的车辆驾驶员、乘客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居(村)委会或所在单位进行报告,填写涉及武汉车辆人员信息登记表,便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做好排查、监测、随访等工作。未回车辆,请家人告知主动留在当地,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重点疫区返石或来石人员应如实上报
石家庄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疫区返石或来石人员如实上报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加强重点疫区返石或来石人员如实上报有关事项的管理。
《通告》要求,凡2020年1月8日以来从湖北及近期从浙江、广东、河南等疫情重点地区返石或来石的人员,应主动到所在单位、乡镇、村(社)报告相关情况,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并自觉接受相关疫情防控管理。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