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拥有与众不同的赚钱观念,他们从不认为钱丑恶肮脏,而是把钱视为人生无法或缺的一部分,认为"只要赚钱就行"。
古今中外有许多名人都曾对金钱作过精彩的论述。比如莎士比亚曾经这样说:"金钱可以让盲人重见天日";索尔·贝娄则这样看待金钱:"金钱是唯一的阳光,照到哪里,哪里就亮";而早在2000多年前,犹太人就有这样的谚语说:"钱既不是罪恶,也不是诅咒,相反,钱会给人带来祝福"。
犹太人认为,如何赚钱才是最重要的,钱的性质并不重要,因为钱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以,犹太人的经商思想极其灵活,他们认为只要不做违法的生意,什么钱都可以赚,什么生意都可以做。犹太人喜欢创建公司,但是,即使他们兢兢业业、辛辛苦苦地在商界闯出自己公司的品牌,只要能获得高额利润,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把它卖掉。因为他们认为,创办公司不就是为了赚钱吗,一旦公司不能再创造利润,就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即使再心疼也要忍痛割爱,或拍卖或宣布倒闭。
犹太民族在世界各地流浪,不管身处何方,他们都会不问世事,专心地做生意。1917年,苏联刚刚成立,局势极不稳定。许多商人对苏联避之不及,只有犹太人哈默独辟蹊径,前往苏联"淘金":他用小麦在苏联换皮毛和皮革,把数百万双美国的军用皮鞋销往苏联,还把数千万支"哈默牌"铅笔卖给苏联的学生,他因此还受到列宁的嘉奖,赢得了"红色商人"的美誉。哈默的事迹,可说是犹太人的金钱观和生意观的典型体现。
犹太人自称是"上帝的选民",极讲信誉、遵守契约。不过,这种思想并没有使他们只是将契约供奉在神龛里。在合适的时机,神圣的契约也会被当作可以牟利的商品。
犹太商人中,有一类专门倒卖契约的"贩克特"。他们或者将别的公司已签订好的合同买下来,自己履行,从中获利;或者倒卖给第三者,从中赚取佣金。当前,中国的股票和证券市场中,也出现了这种"贩克特",发大财者不计其数。对于犹太人来说,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赚钱是最重要的事。然而,唯利是图、不择手段的拜金主义者在犹太商人中却少得可怜,他们之中大部分人是合法地赚大钱,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些"君子们"知识面广,反应敏捷,判断准确。只要有钱可赚,他们不会放过一切机会。即使是军队中服役的犹太人,也不会放弃赚钱的念头。他们总是千方百计寻找所有赚钱的机会,他们甚至巧妙地把军营作为放高利贷的最佳场所,以赚取高额利率。同样,犹太商人在谋钱时,对于所借助的东西,也从不存在一点儿感情。只要有利可图,且不违反法律,拿来用了就是,完全不必考虑过多。因此,就是在别人看起来无可借助的条件下,犹太商人也能顺顺当当地谋钱成功。从某个角度讲,犹太人全方位的谋钱术是值得借鉴的,它体现了一个优秀商人的经营意识,抛开了许多人为的观念障碍,是赢得财富人生的开放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