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在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所需证明包括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证明、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加盖人社部门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的劳动合同、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材料等(需提交其中一项)。
昆明暂住登记怎么补办?
一、补办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拟在其他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不含常住户口登记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暂住5日以上,未及时在实际就业、就学、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的,可补办暂住登记。
二、补办方法
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在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
三、补办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一)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证明;
(二)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凭证;
(三)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四)加盖人社部门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的劳动合同;
(五)工商营业执照(申报人需为法定代表人);
(六)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材料。
四、办结时限:
补办暂住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