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结婚双方有一方是海口户籍可以,双方均不是海口户籍的,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海口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海口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双方均不是海口户籍的,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海口结婚登记要求
非海口户籍的,不可以在海口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结婚双方有一方是海口户籍,则可以在海口办理结婚登记。
其他要求及材料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7、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军官证》、《士兵证》或《文职干部证》)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8、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
注:证件需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