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纳入推荐车型目录;享受车辆购置补贴的车辆应当是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2.达到行驶里程要求;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申请车辆购置补贴要求运营里程达到2万公里等。
(一)对车辆的要求。
1.纳入推荐车型目录。
享受车辆购置补贴的车辆应当是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2.达到行驶里程要求。
对个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等申请车辆购置补贴不作运营里程要求。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申请车辆购置补贴要求运营里程达到2万公里,车辆销售上牌后将按申请拨付一部分补贴资金,达到运营里程要求后全部拨付。
(二)对车辆生产企业的要求。
1.达到基本条件。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对企业和产品基本条件的要求:一是产品性能稳定并安全可靠;二是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完备;三是加强关键零部件质量保证;四是确保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保持一致。
2.建立监控平台。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企业监控平台,全面、真实、实时反映车辆的销售、运行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统一接口和数据交换协议,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