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硕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中科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机构发布的最新排名同时排在前500名大学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800元,其他本科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补助标准:
硕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中科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机构发布的最新排名同时排在前500名大学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800元,其他本科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来源: http://rsj.quanzhou.gov.cn/ztzl/jycybf/201906/t20190605_1907174.htm
资金保障:
1.安居补助由用人单位纳税所在县(市、区)财政为主承担,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即: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3:7比例承担。
注意:
(一)来泉就业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来泉创业高校毕业生注销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用人单位或高校毕业生应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纳税所在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或青年公寓服务站报备,停止发放补贴。
(二)高校毕业生在申领安居补助期间如变更用人单位的,新用人单位或高校毕业生应在签订劳动合同的5个工作日内向纳税所在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或青年公寓服务站提交相关材料。
(三)夫妻双方均符合安居补助政策,可同时享受。
(四)安居补助按月计算,发放起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次月发放。
(五)高校毕业生在申领安居补助期间,晋升学历学位的,以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次月起按晋升后标准予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