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可以。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职工待遇等条件。
在广州购买公积金老家买方可以贷款吗
答:可以。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职工待遇;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自主录入贷款申请。
2.如存在共同借款人的,共同借款人需先登录移动端授权主借款人录入贷款申请。(如共同购房人或配偶在我市缴存公积金,且需合并计算其收入的,还需其登录授权)。
3.主借款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录入贷款信息、选择贷款受理网点,并按要求上传贷款申请资料后提交贷款申请。(注:贷款受理网点将作为该笔贷款签署借款合同、贷前贷后变更的受理网点)
4.审核及审批。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确认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给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
窗口办理流程:
1.网点申请。申请人向公积金贷款承办网点提交贷款资料。
2.受理。承办网点公积金贷款受理人员在6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录入系统;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并录入系统;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审核及审批。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确认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给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
广州缴存公积金,在异地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打印《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通过哪些途径打印?
答:职工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有以下途径:
(1)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打印《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证明》及近两年缴存明细。具体操作如下:在“查询办理-贷款业务”中进入“贷款证明”功能,点击“异地贷款证明出具”,选择录入异地公积金中心名称,点击“查询”,系统将自动生成《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加盖电子印章)和《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明细表》,点击“打印证明”和“打印缴存明细”可下载证明。
(2)通过中心官网(http://gjj.gz.gov.cn/)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在“信息查询—异地贷款证明打印”功能处查询打印;
(3)持本人身份证向我中心各直属网点申请出具;
(4)由他人向我中心各直属网点申请代办出具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代办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原件,以核实身份;
②单位经办人代办的,需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公积金系统登记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缴存职工手写委托书(委托书需签名加指印);
③其他人代办的,需出具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5)缴存职工如遗失身份证,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同样可申请开具证明。
参考资料:http://gjj.gz.gov.cn/bsfw/cjwt/dk/content/post_5811543.html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2440100741854396C344201404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