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哈尔滨人才网或者人才服务中心申请通过后,一次性发放给申请企业,由企业发放到个人账户。2020年7月2日《实施细则》实施后,引进并落户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与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的即可申请。
领取方式:
一次性发放给申请企业,由企业发放到个人账户。
办理条件
《申领来哈就业创业落户人员安家费、购房补贴、生活补贴实施细则》
1、2020年7月2日《实施细则》实施后,引进并落户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2、与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
3、2020年7月2日《若干政策》实施后,在我市首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申请材料
1、企业书面申请;
2、哈尔滨市就业创业落户资金申请表(一式二份);
3、营业执照(副本);
4、学历学位证;
5、职称证;
6、劳动合同(聘用协议);
7、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8、2020年7月2日以后,在本市购房的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合同》及购房发票复印件(申请人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拥有人)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9、申请人的落户证明;
10、缴纳社会保险对帐单。
服务电话
0451-84656005、84656008
监督电话
0451-84656067
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