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一孩二孩皆可登记。如: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办,地址:杏林南路33号,电话:0592-628800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下午15:00-18:00)。
厦门准生证办理地点:
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
办理条件
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孕前至生育后三个月内可办理准生证。
1.夫妻双方户籍在福建省的,生育服务证可以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申请(首先接到办证申请的户籍所在地应当负责发放)。
2.夫妻一方户籍在福建,另一方在外省的,另一方户籍所在地出具婚育证明或本人提供承诺声明的,可以在福建省发证。
3.夫妻双方户籍均在外省,拟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任何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领取第一孩生育服务证。
办理材料
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流动人口可不提供户口簿)、结婚证,育龄夫妻近期免冠两寸照片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登陆福建省生育服务平台,点击“一二孩登记”进行办理
现场办理
申请人生育前或生育后三个月内带齐材料向居住地村(镇、街道)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领取第一孩生育服务证
办理时限与费用
时限:即来即办
费用:免费
常见问答
流动人口如何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
在福建省居住半年以上,且流入本镇街30日以上的,前往户籍所在地、原常住地、现居住地镇(街)计生办,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即可填表登记办理。如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居住证(暂住证)、社会保险证明、劳动用工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请提供。如果实在没有的,可承诺办理。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可以委托别人代办吗?
可以。《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实行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制度的通知》规定:对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生育登记或再生育审批的,委托人可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其亲友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