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本通告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
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 前两次 在通告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 第三次 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
注:下列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
3.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本条例自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