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太仓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第七条,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凭房产证办理)面积达70平方米以上,被本市单位合法聘用,在本市参加社保、医保2年以上的,预计至退休累计社保缴费不低于15年可申请购房落户太仓入户。
太仓购房落户
政策依据:
《太仓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第七条
申请条件:
①房产面积:
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凭房产证办理)面积达70平方米以上
②就业:
被本市单位合法聘用
③社保、医保:
在本市参加社保、医保2年以上的,预计至退休累计社保缴费不低于15年。
申请 材料:
1、本人申请;
2、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面积70平方米以上);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社保部门鉴定意见);
4、社保、医保2年以上的交费清单(交费不能中断);
5、户籍证明;
6、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证明;
8、太仓市户籍准入登记计划生育审核意见书(申请人持原户籍市(县)、镇两级计生办盖章的《婚育情况证明》到现居住地乡镇计生办换领);( 从2019年起,不再需要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
9、整户迁入的需提供结婚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证明。
10、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方式:
①太仓市公安局人管大队窗口办理
②手机微信在线办理(公安局审核)
办理地点:
①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上午8:00到12:00下午,1:00到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