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所属区域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办理。例如:襄阳市中心业务大厅(新市民服务中心二楼);襄城管理部(襄城檀溪路襄城区政府七楼);樊城管理部(樊城区邓曼路国色天襄C区C3-1-001)等。
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地点:
1、市中心业务大厅
地 址:新市民服务中心(樊城区汉江北路与中原路交汇处)二楼
电 话:0710-3528881
2、襄城管理部
地 址:襄城檀溪路(襄城区政府七楼)
电 话:0710-3607625
3、樊城管理部
地 址:樊城区邓曼路国色天襄C区C3-1-001
电 话:0710-3795788
4、襄州办事处
地 址:襄州区航空路世纪坐标城三楼
电 话:0710-2823770
5、南漳办事处
地 址:南漳县城关镇玉印路同兴家年华二楼(便河村党员群众中心对面)
电 话:0170-5232476
6、宜城办事处
地 址:宜城市情侣路16号
电 话:0710-4212615
7、谷城办事处
地 址:谷城县城关镇粉阳路35号
电 话:0710-7337158
8、保康办事处
地 址:保康县清溪路97号人社局11楼
电 话:0710-5990022
9、枣阳办事处
地 址:中兴大道北段东侧恒大世纪城(环城办事处八里村)1幢
电 话:0710-6224140
10、老河口办事处
地 址:老河口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电 话:0710-8225047
常见问答
问:我在户籍地武汉有房产,无贷款,在襄阳市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吗?属于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答:缴存职工家庭拥有住房认定,以缴存职工(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工作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房源所在地县(市、区)及以上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分别出具的家庭拥有成套住房证明作为认定依据。缴存职工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反映有一笔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的,应确认为缴存职工家庭拥有住房一套。既认房又认贷。不再向购买第三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向已有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套房认定: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记录,并且个人信用报告中没有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二套房认定:
1.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
2.职工家庭名下有商业性住房贷款。
二套以上住房:
1.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还有未还清的另一套住房的商业性贷款;
2.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两套住房。
需要注意的是 :职工家庭拥有住房套数既认房,也认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