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打开微信朋友圈,入眼的是一大波微商广告,各种代购刷频,在电商法还没实施前,不少人赚的盆满钵满。如今代购的冬天来临了!代购行业的日渐壮大也滋生了许多问题。像偷漏税、假货泛滥、个人信息泄露、售后推卸责任等问题层出不穷,而消费者也一直处于交易的弱势一方。2019年告别野蛮生长,电商法落地 洗牌代购行业,朋友圈变安静了。
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明确将微商、代购等新形式网络交易纳入监管,对消费者关心的刷单、大数据杀熟、捆绑搭售等行为都做了具体而详细的规定,为净化电商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石。
部分商品或会涨价 质量将更有保证
在新《电商法》中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这意味着,此前处于法律盲区的个人海外代购将受到约束,纳入监管范畴。无论是在微信朋友圈里卖货,还是在直播平台带货,抑或在淘宝开代购店,都将被列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电商法,经营者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元。
海外代购纳入经营者范畴后,一定程度上压缩了代购的利润空间。对于消费者而言,商品价格可能会上涨,但一定是利大于弊,这样不仅商品质量可以得到保证,在售后维权等环节,消费者的权益也会得到保护。
法规提高准入门槛后,代购行业将加速洗牌。电商从业者分析,规范化的跨境电商将迎来新机遇,此前因代购引发的假货泛滥、打价格战、偷漏税、个人信息泄露、售后推卸责任等问题将得到改善。
刷好评 删差评行不通
在电商购物中,“商品评价”是许多买家非常看重的一点。以往为了一个“好评”,卖家会大费周章。而为了删除一个“差评”,有的店家会打“夺命连环电话”,威胁买家修改中、差评,有平台还可以删除、隐匿中、差评,有时消费者为了避免麻烦往往无法给出客观评价。
新《电商法》出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同时法律还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否则可能被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
商品搭售消费者要知情
捆绑搭售是一些OTA(在线旅行社)电商机构的“套路”,比如在购买飞机票时,默认被捆绑各类保险、接送机券、酒店优惠券、门票红包等。今后,这种搭售也要被禁止了。“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电商法》规定,违反者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代购要办理行政许可证还要纳税
新《电商法》出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 经历2018年最后一波疯狂促销后,代购们迎来了一个特殊的新年。从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正式实施,以往靠“人肉”通关带货的微商们,都将成为电商经营者中的一员,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履行纳税义务。
细节仍有待解释
《电商法》仍是一部基本法,其中一些细节还待进一步解释说明,不少代购依旧在观望。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师于波认为,《电商法》的一些内容是框架性、原则性规定,有些地方仍需要进一步细化。
比如,《电商法》第十条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的例外,即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不需要进行登记,这里的“小额零星”如何界定,各地区间界定标准是否应当有差异,都需要进行后续的细化,通常而言,后续完善形式可能包括出台实施细则或实施条例、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方式。
电子商务法要求,只要你从事经营活动就必须是有身份证的主体,因此线上线下主体的规则保持了一致,另外依法纳税的义务,依法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权利,对所有的经营主体也是一样的。这就要求线上经营者必须规规矩矩经营,那些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可能慢慢就没有存在的条件了,合规经营者有望迎来更加温暖的春天。
电商法落地48小时,有代购因朋友圈发广告被封号,有的代购、微商们为了避免监管,花样百出。有人直接改用英文卖货,还有人化身“灵魂画手”,用手绘代替产品图。甚至有人连长跑名字都换了,例如用“蘑菇和灵芝炖的汤”代替菌菇水,“隔壁村倩倩的弟弟,有油”代替黄油等。
代购人群体量庞大,大量还都是跨异地交易,执法力度如何掌握好火候还需进一步落实。做到令行禁止,有法必依,保障消费者权益。自电商法落地后,你朋友圈的代购广告是不是少了一丢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