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两份(每份合同附标准层平面图);2、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复印件两份(加盖原章)。
购买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购房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两份(每份合同附标准层平面图)
(2)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复印件两份(加盖原章)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个人资信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 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借款人为现役军人的,同时查看军官证原件,收取复印件三份。
(2)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的,户口薄能够显示婚姻关系的,可不再查看结婚证;户口薄不能够显示婚姻关系的,需查看借款人结婚证原件,收取复印件两份;借款人及他房抵押人属未婚、离婚未再婚、丧偶未再婚的,在申请贷款时可据实填写《单身职工婚姻状况承诺》并为其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兰州公积金中心据此判断其婚姻状况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
(3)收入证明: 以公积金缴存人近24个月平均缴存基数为准核定月收入,外中心缴存职工需提供24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及异地贷款缴存证明;缴存不足24个月的,按实际缴存期间的平均缴存基数为准核准月收入,外中心缴存职工需提供实际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及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共同申请人是公积金非缴存在职职工且能够提供银行工资流水单的,月收入超过3000元的按3000元计,月收入低于3000元的按实际收入计;不能提供银行工资流水单的,按甘肃省最新执行的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核定收入。
(4)在其他中心缴存向我中心申请贷款的,应提供缴存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职工缴存使用明细》。
(5)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因故无法进行现场面签,但能够提供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被委托人代办的,兰州公积金中心予以认可并收取由被委托人逐页签名并加盖指纹的公证书原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