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还在焦急寻找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来说,那些已经成功进入单位试用的学生无疑是幸运的。
殊不知,试用期才是大学生职场的第一步,也是大学生遭遇职场危机的事故高发期。昨天,3名毕业生向记者反映了他们的面试期尴尬事。
试用期辞职背骂名
中文专业的小张在各方面都非常优秀,所以很早就有出版单位看中他并与他签订了就业协议。协议约定试用期两个月,每月薪酬2400元,转正后各方面待遇将与编制内正式员工一致。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在短短两个月试用期内,当初信誓旦旦的小张却突然要求辞职。单位详细了解后发现,原来是小张获得了更好的机会想跳槽。小张的行为明显属于违约行为,他本人也表示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5000元。对于小张这种“骑驴找马”的行为,用人单位表示了极大愤慨,即便是小张缴纳违约金也不愿放人。最后在学校的调解下,小张虽恢复了自由身,却失去了诚信。
据记者了解,目前毕业生中非常流行这种“骑驴找马”的想法,很容易形成劳务纠纷。
试用期结束=失业
小于去年毕业后进入一家小型装潢公司做行政文秘,当时单位以毕业生缺乏经验为由,提出必须试用三个月后才能签正式合约。在试用期内,小于无法享受正式合同工待遇,工资也是以津贴名义每月只给1100元。
谁知三个月试用期过后,公司就以效益不好为由解雇了小于。面对企业明显的霸王行为,小于无可奈何。
大学生真的是人才市场中的“软柿子”吗?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南京某大学就业办分管学生就业工作的徐老师。徐老师强调,毕业生在实习时应和录用单位签订一份“就业协议”,就工作岗位、报酬待遇、违约责任等达成协议,毕业正式上班后,应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样才能有效规避“试用期”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