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家庭成员户籍条件: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地常住户口;2、户籍不在本地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居住登记,办理居住证。家庭人均收入条件: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地保障性住房保障人均收入标准以下,且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家庭住房情况:家庭无住房或现住房总面积,三人及以上户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二人及以下户在35平方米以下。
申请条件
保障性住房并轨后,主要面向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供应,同时将符合条件的乡镇教师、医务工作者、引进人才等群体纳入保障性住房供应范围。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保障:
(一)家庭成员户籍条件: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地常住户口;
2、户籍不在本地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居住登记,办理居住证;
(二)家庭人均收入条件:
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地保障性住房保障人均收入标准以下,且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一类: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类: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性收入(42251元)的0.5倍(即月人均收入标准为1760.45元)以下。一人户的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保障性住房保障人均收入标准的1.3倍(2288.60元/月)以下,二人户为标准的1.1倍(1936.50元/月)以下,三人及以上家庭为标准的1倍(1760.45元/月)以下。
三类: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性收入(42251元)的0.8倍(即月人均收入标准为2816.73元)以下。一人户的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保障性住房保障人均收入标准的1.3倍(3661.75元/月)以下,二人户为标准的1.1倍(3098.40元/月)以下,三人及以上家庭为标准的1倍(2816.73元/月)以下。
四类: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性收入(42251元)的0.8倍(即月人均收入标准为2816.73元)以下。一人户的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保障性住房保障人均收入标准的1.3倍(3661.75元/月)以下,二人户为标准的1.1倍(3098.40元/月)以下,三人及以上家庭为标准的1倍(2816.73元/月)以下。
(三)家庭住房情况:
家庭无住房或现住房总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三人及以上户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二人及以下户在35平方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