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年1月1日(含)起,被认定为金华市大学生实习基地的企业,每实习年度引进5名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职、技工院校、特殊教育院校在校生),且每名实习生来金实习1个月以上的,可按规定享受实习补贴。
2018年1月1日(含)起,被认定为金华市大学生实习基地的企业,每实习年度引进5名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职、技工院校、特殊教育院校在校生),且每名实习生来金实习1个月以上的,可按规定享受实习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
1.实习期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补贴800元;其他实习生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2.实习期结束留用(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人员,补贴标准上浮50%。
3.企业为实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综合商业保险的,保费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实际保费低于100元的按实补助)。
4.单个大学生的实习补贴期不超过6个月;实习补贴与见习补贴期累计不超过12个月。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组织大学生到实习基地参加教学实践一个月(含)以上或者实习二个月(含)以上的,给予每人200元的补贴;大学生实习结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再给予每人200元的补贴。
(三)实习补贴按照“先认定、后实习”的原则落实,申请认定实习基地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总体要求:具有一定规模、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健全的实习管理制度。
2. 岗位适合:每实习年度可提供不少于10个适合大学生专业与技能特点的实习岗位,有详细的实习安排计划。
3. 师资优良:推出的每个实习岗位至少有1名工作2年以上、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的指导老师,专门负责实习带教工作。
4. 保障有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能为参加实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实习补贴标准的生活补助,并为实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综合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