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台湾通行证加急不额外收取费用,正常收取工本费80元,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可加急办理:出国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留学、开学时间临近的、参加紧急商务活动的、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公安机关确属为紧急情况得的。
一、 办理条件
申请前往台湾的内地居民。
㈠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
⑴ 出国治病 ,提供内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病历;
⑵ 出国探望危重病人 ,提供对方的疾病证明或要求去探望的电报;
⑶ 出国奔丧 ,提供有关机构签发的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
⑷ 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 ,提交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⑸ 出国参加紧急商务活动 ,提交大型商务活动主办方的邀请函及工作单位证明;
⑹ 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 ;提交入学通知书或录取通知书;
⑺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形。
㈡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
⑴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⑵无法证明身份的;
⑶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⑷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⑸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⑹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⑺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⑻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二、 办理时限与费用
⑴时限:
加急:5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时限)
广东省户籍: 7个工作日;
非广东省户籍: 20个自然日;
⑵费用:
证件: 80元/证。
签注: 签注一次15元,二次30元,多次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