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
深圳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
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法定证件,必须按规定放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