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重庆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实习准驾车型驾驶咨格收费标准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收费标准:10元/本,收费依据:渝价(2005)272号。
重庆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实习准驾车型驾驶咨格收费标准
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
收费标准:10元/本
收费依据:渝价(2005)272号
其它说明
1、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2、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3、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4、原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