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携带好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者房屋来源合法,拥有使用权的房屋购房合同、买卖合同等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太原户口立户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办理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或者房屋来源合法,拥有使用权的房屋购房合同、买卖合同等(不包括小产权房屋);
(3)在农村地区确无私有房屋产权证明,经调查确认居住在私有合法不同住址的
注: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
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办理流程
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办理
办理地址
太原市公安局
地址:侯家巷19
电话:(0351)2023011
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区分局
地址:昌盛西街65号
电话:(0351)7176911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
地址:坝陵南街11号
电话:(0351)3238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