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宁市失业保险处于停保状态且未全部领取失业金的,可以携带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失业保险转出申请》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业务受理窗申请转出。
办理条件
失业保险处于停保状态且未全部领取失业金,需将关系转出的。
办理材料
1.个人办理:
(1)本人办理提供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2)《失业保险转出申请》,原件1份;
(3)如有欠费且放弃补缴的,提供《承诺书》,原件1份;
委托办理还需提供:
(4)受托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5)委托书,原件1份。
2.单位批量办理:
《失业保险转出申请》,原件及电子文档1份。
办理流程
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业务受理窗申请转出。
步骤:受理(即时)→初审(6个工作日)→复核(4个工作日)→结果反馈(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