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过期90天内重新拿材料(身份证明、居住证明、住房/就读证明等),到行政服务中心或镇区公安局户政部补办!咨询电话:0760-12345。承诺办理时限是30天。办理地点:镇区行政服务中心。
中山居住证过期怎么办?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人口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四款“签注居住证”中第一项“签注对象”明确规定,“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居住证满1年之日前1个月的持证人。”因此,无法再此基础上再提前办理。
此外,根据规定,凡通过稳定居住类型办理入户手续的,申请人在中山市居住36个月并前后间隔不能逾3个自然月。超出的,视为不连续。因此,若要保留连续居住记录,建议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后90天内回到中山居住,并到居住地所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签注居住证。
所以在过期90天内一定要重新拿材料去补办!
补办材料与首次办理材料基本相同!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③居住证明(住房证明或房产证或租赁证明、在读证明等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