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未成年子女或未婚子女要求随父或母(非大中专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共同生活。
贵阳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办理条件
未成年子女或未婚子女要求随父或母(非大中专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共同生活。
拓展内容:
贵阳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办理时限
办理群众户口审批事项,凡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公安派出所的户籍(内勤)民警应当场受理;凡依据规定,需派出所调查、审核并需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的,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上报工作;县级公安机关自接到派出所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至公安派出所。
需报市局户政科审批的,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局户政科;市局户政科自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至县级公安机关。
县级公安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返还派出所;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另有办理时限规定的,以具体条款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