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860元,其中,财政补助550元/人,个人缴纳310元/人。城乡居民在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20日参保缴费的,待遇期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扣费时间:
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
缴费标准及待遇期限
(一)缴费标准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860元,其中,财政补助550元/人,个人缴纳310元/人。
(来源: 哈尔滨医保 )
(二)待遇期限
1.城乡居民在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20日参保缴费的,待遇期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新生儿应自出生0-90天(含90天)内办理参保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其中,1月1日至8月31日办理参保登记的,只缴纳当年医保费,待遇期限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参保登记的,同时缴纳当年及下个待遇年度的医保费,待遇期限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
3.新入学大学生按照规定缴费的,自入学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