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办理就医确认后,在进行产检或者住院分娩时无需再提高就医确认单,可以不补办。若需补办,请咨询医院办理窗口。
办理就医确认后,在进行产检或者住院分娩时无需再提高就医确认单,可以不补办。若需补办,请咨询医院办理窗口。
办理条件
1.生育保险累计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
2.已按规定在东莞市内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为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办理计生登记手续且计生登记信息已传输至我市社保部门;
3.办理生育就医确认业务时正常参保缴费。
办理材料
1.《东莞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在选定医院现场领取填写);
2.《东莞市母子保健手册》首页(基础信息页)及产前检查记录页(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预产期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未发社保卡者可凭身份证)。